《行政法B》课程共包含32个理论授课学时和8个实践课时,计2个学分,于春季学期开课。 《行政法B》为法学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,是该专业新的课程体系中经调整、整合后的主干必修课程。本课程主要阐述行政程序、行政诉讼等主要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,包括行政诉讼的主体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、行政诉讼的管辖、行政诉讼程序、行政诉讼证据、行政诉讼裁判、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等内容。通过本课程教学,使学生在把握我国行政诉讼主体制度、管辖制度、证据制度、裁判制度的基础上,能灵活运用行政纠纷解决的基本理论,在实践中以诉讼的方式应对各类行政纠纷。 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,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%。 教学方式上以理论教学为主,以案例教学和参与式教学为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