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际法》课程40个理论授课学时,计2.5个学分,于大三的第一个学期开课。 《国际法》是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生必修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,是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学习《国际私法》和《国际经济法》的基础。本课程主要阐述国际法的基本概念,基本理论和主要的原则、制度和规则,对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进行分析,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渊源和辅助渊源,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、特征和主要内容,已经公认的国际法主体,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,个人国籍和外国人的法律地位,国家领土的构成及领土主权的限制,各种海域的划分及其法律地位,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法律地位,条约法相关内容和外交关系法等内容。通过本课程教学,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,基本理论和主要的原则、制度和规则,以及国际法在现代国际社会的应用,使学生能基本理解国际公法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、潜力与局限,对国际问题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。 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,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。 |